如何保护商标

时间:2010-03-22 21:04 海峡消费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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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对于商标之注册认有违法情形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注册商标认定有违法情形,依商标规定有三种不同的途径得以救济:1.异议;2.评定;3.废止。
  问:如何提出异议?
  答:任何人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认为该商标的注册有违反注册的情形者,得对之提出异议,此3个月为法定不变期间,凡每月1日公告注册者,其异议期间自当月1日起算,至第3个月末日期满;每月16日公告注册者,自当月16日起算,至第3个月15日期满。违法事由若存在于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或服务者,并得就注册商标指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提起异议。
  1.申请书:载明事实及理由。
  2.规费。
  3.异议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国籍或法人地位证明书)。
  4.如委托商标代理人者,应附委托书。
  5.异议申请书副本1份及相关证据2份。(嗣后补送理由书或补充证据资料亦同)
  问:如何申请评定?
  答:(一)对于已注册的商标,利害关系人认为该商标的注册影响其权益而有违反商标注册的情形者,得申请评定其注册。
  (二)商标注册的违法事由若仅系存在于相对人间的违法注册事实例如违反第23条第1项第1款、第2款、第12款至第17款或第59条第4项规定等情形),而非有影响公益之虞者,除非系恶意以他人著名商标申请注册而无期间的限制外,为免于商标注册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自注册公告之日起满5年,应不得再申请或提请评定。
  (三)商标注册前,侵害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于注册后经法院判决侵害确定者,于其判决确定之日起满5年者,不得申请评定。此5年为法定不变期间,应自商标注册公告的当日或判决确定的当日起算。
  (四)违法事由若存在于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或服务者,得就注册商标指定的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评定。
  1.申请书:载明事实及理由。
  2.规费。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国籍或法人地位证明书)。
  4.如委托商标代理人者,应附委托书。
  5.申请评定书副本1份及相关证据2份。(嗣后补送理由书或补充证据资料亦同)
  问:如何申请商标废止?
  答:商标注册后,若有不使用或使用不当而影响他人权益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将丧失商标注册保护的意义,故任何人皆得申请废止该商标之注册,使商标自废止处分确定时起失其效力。
  问:异议、评定、废止等争议程序如何进行?
  答:为使争议双方得充分提出事实及证据并陈述意见,以供审查人员审酌,“智慧局”应将异议、评定或废止申请的事实及理由书副本连同证据资料等附属文件送达商标权人限期答辩,并应将答辩书副本送达异议人或评定申请人。另主张商标未使用应予废止注册者,因属消极事实,除商标权人应证明其有使用的事实,逾期不答辩者,得径行废止其注册。
  问:申请注册繁体字图样,实际使用以简体字,其使用是否具同一性?
  答:由于繁、简字体差异程度不一,且简字体亦非如标楷体、新细明体等系属延伸性字体,是否具同一性,仍应个案考虑,依一般社会通念及消费者之认知加以判断。繁、简字体同时申请注册固然需花费较高之费用,唯同时申请亦享有较广之保护,以杜绝他人抢注或仿冒。
  问: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为何?
  答:商标注册经公告后,商标权人依法得排除他人未经其同意而将相同商标使用于同一商品或服务或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于同一或类似的商品,而有致混淆误认之虞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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