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过后,食品质量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昨日郑州市下发相关意见,规定到2012年,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医药产品等要达到国家强制性要求,重点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2%。此外,还要设立“市长质量奖”,每年评选1次,当选者能得到重金100万元。
昨日,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2年,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食品、医药产品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2%以上,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服务质量方面,2012年要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制(修)订10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培育10个以上省级服务名牌企业。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为此,意见要求,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郑州市将设立“市长质量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不超过5家,每家奖励100万元,对在质量兴市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长质量奖评选纳入《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奖评选表彰施行办法》管理。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的商贸流通企业,市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名牌”、“河南老字号”、“河南豫菜品牌示范店”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的服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记者 李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