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2012年最末一天,国家工商总局公布认定599件中国驰名商标。其中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并公布的492件驰名商标,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的27件驰名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异议复审、争议案件中认定的180件驰名商标。
全国各级商标监管机构在认真、规范、及时地做好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将驰名商标作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重点予以保护,有效地保护了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树立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在对驰名商标加强行政保护的同时,国家工商总局还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对在外资并购和刑事案件中有关驰名商标的问题作出答复意见,切实履行商标管理的职责。
驰名商标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很多地区的驰名商标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占到地区产值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