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0年度贵州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全面启动,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参评贵州省著名商标。
据了解,申请认定贵州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书,必须是在2008年4月1日前获得的,已于2008年4月1日前获得商标注册证书,但还未生产出产品和未开展经营、服务活动的一律不得参评。
由于2006、2007年度认定的贵州省著名商标已届满3年,需要延续贵州省著名商标的,持有人可提出延续申请,省工商局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近两年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均不予申报。
省工商局商广处相关负责人提醒,申报著名商标时申请人不需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