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鹿羽绒服缺斤短两 中国名牌遭到质疑

时间:2010-03-22 20:37 大河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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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上午,著名维权人士王海来到郑州。身为代理人,他与消费者宋先生一起,持在郑州购买、经检验不合格的雅鹿羽绒服在郑州金水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1+1”赔偿。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海称,他在包括郑州在内的多个城市代理消费者维权案件时发现
,拥有“中国名牌”称号的雅鹿羽绒服含绒量居然不合格。他质疑:“中国名牌”还能信赖吗?“中国名牌”制度是否该被废止?

  据悉,这已不是“中国名牌”第一次遭到质疑。

  郑州起诉:雅鹿缺斤短两要求“1+1”赔偿

  前天中午,记者见到了专程从北京赶到郑州代理维权案件的王海。这位因打假维权而出名的山东小伙,依然戴着一副墨镜。

  “上午排了半天队,立上案了。”王海告诉记者,他此行代理的一桩消费欺诈案,上午已在郑州金水区法院正式立案。

  王海手中的起诉书上写着,去年12月11日原告宋先生在郑百股份有限公司(注,郑州百货大楼)处购买了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雅鹿牌男款羽绒服两件。其中一件货号为YI63820,价格169元;该产品标注含绒量为:灰鸭绒90%、鸭毛10%。

  12月12日,原告将该羽绒服送往河南省纤维检验局进行检验。该局12月1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产品实际含绒量仅为80.7%。按照GB/T14272-2002羽绒服装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羽绒服含绒量要达到90(正负3,单位:%)。检验结论是“不合格”。

  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赔偿损失并增加一倍的赔偿。

  在王海手中,记者见到了消费者宋先生购买所起诉雅鹿羽绒服的发票、河南省纤维检验局出具的编号20081943的检验报告原件。报告上,检验结论为“所检不合格”。其中含绒量的检验结果是80.7%。

  维权案件:多家机构检测雅鹿均不合格

  据王海介绍,此前他已在上海、南京等城市代理了消费者依据《消法》起诉雅鹿欺诈的案件。

  王海出具了眼下他所代理的几件有关雅鹿牌羽绒服的案件材料。材料显示,去年12月4日消费者王先生在上海惠罗有限公司购买了雅鹿牌羽绒服一件,货号YJ66560,价格475元;该产品标志显示为一等品,含绒量为“白鸭绒90%,鸭毛10%”。上海市纤维检验所12月1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产品实际含绒量仅为69%。“元旦前,我们向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另外一份材料显示,去年12月20日,消费者沈先生在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两件雅鹿牌羽绒服,其中一件货号为YJ67830,标示为一等品,含绒量90%。江苏泰州纤维检验所12月29日所出具的第1470号检验报告显示,该羽绒服含绒量仅为82.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此外,去年11月,消费者王先生在上海一百(上海第一百货公司)购买了一件雅鹿牌黄色羽绒服,货号为YI6382。羽绒服上标注的充绒量是152克。而上海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08-046575的检验报告显示,该件雅鹿羽绒服充绒量只有139克。“误差超过8.6%,明显缺斤短两。”

  不同城市购买雅鹿羽绒服的购货发票、不同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手持各种证据,王海告诉记者,近日他还将前往南京、上海,分别为沈先生、王先生代理雅鹿牌羽绒服涉嫌欺诈的维权官司,要求“1+1”赔偿。

  醉翁之意:希望能够助推取消“中国名牌”

  昨天,在雅鹿集团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品牌描述:“雅鹿作为较早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雅鹿休闲服被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国家检测中心评为‘全国消费者信得过产品’……作为全国服装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雅鹿连续10年蝉联中国羽绒服行业增长最快的名牌企业。”

  “雅鹿头顶‘中国名牌产品’的称号,却在最重要的含绒量指标上缺斤短两,涉嫌欺诈消费者,它已经不配拥有‘中国名牌产品’的称号。”王海表示,他将于近日就雅鹿羽绒服质量不合格的事情向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举报,建议取消雅鹿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但王海说,他“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最终目的并非仅仅针对雅鹿,而是敦促国家质检总局“尽快取消国家免检及中国名牌产品等评选活动”,“至少也要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何谓中国名牌?它是如何产生的?昨天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名牌网了解到,“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它是产品的荣誉称号,有效期为2005年到2010年的5年,目前全国“中国名牌产品”总数大约为28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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