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巨头Apple由于遭到生产相类似名称产品的吉他电子公司异议,未能在澳大利亚成功注册“pod”。
生产“POD”设备的吉他配件公司Line 6阻止了Apple的此次注册申请,其声明拥有对同一音乐设备类产品的在先商标权。
尽管Line 6公司销售的产品系列要远比Apple的iPod系列少,但是澳大利亚商标局听审官Thompson宣称,POD设备仍是现有产品。
“尽管证据未能显示Line 6’s POD拥有强大销售量,市场也并不特别巨大,但是一般而言,音乐届人士都能够得知现有产品信息。”
Thompson称,Line 6的POD建立了瞄准机会的市场。“我毫不怀疑对手的产品在澳大利亚音乐行业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尤其是在电吉他手当中。”
Line 6称,如果Apple被许可注册“pod”商标,它们的市场支配力——Apple据说在过去的18个月里花费了约1500万美元用于促销iPod——可能损害Line 6在市场上的位置。
“这样深入普遍的市场将压制和排挤Line 6的注册商标并毁灭其在POD领域的声誉,”该公司的律师称。
但是Apple的法人代表说,POD是“数字信号处理软件,”因此不属于“便携式电子设备”类商标。Thompson反对该说法,称iPod的声音平衡器特征使用了数字信号处理。
Thompson要求Apple向Line 6支付法律费用。(编译自smartcompany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