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十二五”末实现“一县一驰名”、“一县一地标”
(中国驰名商标网讯)为大力推进宁德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闽东企业的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若干意见》,从建立完善品牌培育梯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商标权保护等方面,推进商标品牌战略。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类企业,将获得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宁德市确定优势、支柱的电机电器、船舶修造等传统工业以及新兴临海重化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与茶叶、食用菌、果蔬、中药材、水产品等农业产业和白水洋、鲤鱼溪、太姥山、白云山等特色旅游景区为培育重点,遵循“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梯队,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一县一驰名”、“一县一地标”,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强势品牌,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
宁德市还将建立商标品牌分级奖励机制。《意见》决定,对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工业类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奖励50万元,所在县(市、区)财政奖励50万元;对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类企业(协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按地域划分,属市本级的,由市本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属县(市、区)级的,由县(市、区)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宁德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所在县(市、区)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此外,为扶持企业创品牌,宁德市还将设立扶持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2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宣传、认定以及商标品牌管理、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