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社会各界及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北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商标战略示范区”;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全国商标战略示范企业”。2010年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授牌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向社会公布,这是我市近年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进一步发挥了指导商标战略实施示范标杆带头作用。参加会议的企业纷纷表示将以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段,以品牌建设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二)监管与服务并重,打造服务型工商
一年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商标注册申请、续展、异议、争议及驰著名商标的创立等方面共发放商标行政指导提示书2200余份,进行行政劝诫800余次。在商标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在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指导企业积极运用商标战略,在全社会营造运用商标创立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规范商标代理行业,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随着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企业对注册商标、创立品牌的积极性有了较大提高。但在商标代理行业内却存在着一些恶意压价、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唆使被代理人抢注商标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商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对我市商标战略的实施带来不利影响。为此,2010年各级工商部门一方面选择信誉较好的商标代理机构进入行政许可大厅,为企业办理商标事宜开通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业的监管与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商标协会的作用,倡导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商标代理行业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的经济发展。
(四)盘活企业无形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009年12月,我市首家企业成功运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获得1000万元贷款后,2010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广泛宣传、加强指导,引导企业盘活商标这一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与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又有数家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
四、提高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商标专用权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始终把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推动商标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商标专用权。
(一)全市查处商标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82件,罚款275.7万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46万件,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2.36万件。其中,涉外商标侵权案件34件,罚款14.7万元。2010年商标违法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商标权利人更加注重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一方面通过争创驰名商标扩大其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通过申报著名商标避免他人将其商标注册为企业字号;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工商行政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建筑材料类商标侵权案件明显增长,特别是假冒知名品牌的轻钢龙骨、配电箱(柜)的案件较多。如某建筑公司使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龙”牌轻钢龙骨及石膏板,被工商和平分局依法查获,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三是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几乎绝迹,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在2009年只有5件的情况下,2010年下降至1件,仅占商标违法案件总数的0.35%,商标权利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日趋规范。四是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有所上升,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50余件,同比上升100%。
(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初见成效
11月初,国务院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将大胡同批发市场、塘沽洋货市场、鞍山道电子产品商业区、河西汽配城作为重点区域予以整治。市工商局及时下发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工商系统“双打”工作进行了部署,经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共同努力,“双打”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方面营造声势,摸底排查。对列为重点区域的“塘沽洋货市场”、“大胡同批发市场”、“鞍山道电子产品商业区”、“河西汽配城”,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牌、有线广播等形式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以公告、行政告诫书、典型案件的曝光等形式宣传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设立(或使用)大型广告宣传牌、电子屏幕宣传栏106个;在大型商品集散地、摊群市场、商场内张贴公告935张;设立接受群众和单位投诉工作站112个,对四个重点市场开办主体、经营户数、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二个月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34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4990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170个次,整治重点区域525个次。另一方面抓住典型,严厉打击。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0余件,罚款43.67万元。在检查各类市场主体过程中,查扣假冒兰蔻、欧莱雅等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数千支,假冒LV箱包200余个,假冒鳄鱼、JEEP、BOSS、LV、金利来等知名品牌皮带近千条,查扣各类假酒5216瓶,并将两名违法经营者移送司法机关,使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