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长春会议精神
2009年7月27日,黑龙江省工商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以下简称“长春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听取了关于长春会议基本情况、主要精神的专题汇报,重点学习了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的重要讲话,并对照讲话主要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黑龙江省工商局在商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党组成员一致认为,长春会议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对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商标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使工商干部们进一步明确了方向、振奋了精神、鼓舞了斗志、增添了压力、增强了信心。
按照长春会议的要求,并结合黑龙江省商标工作实际情况,省局党组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当前黑龙江省在商标工作中突出存在的三个问题,即全省注册商标总量与经济总体发展规模不相适应,国内外知名品牌数量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商标监管工作力度与国家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针对上述问题,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祥君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严格按照长春会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把总局党组的要求部署落实到位,并提出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在工作思路上,实现由集中抓商标执法办案向大力推进全省商标战略实施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由常规性工作为主向抓“大事”带动为重点的转变;在工作机制上,实现商标战略实施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的转变。
省局党组会议还提出了下一阶段全省商标工作的四个重点:一是尽快制定黑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纲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二是争取以省政府名义筹备召开全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暨驰名、著名商标表彰奖励大会,力求规模大、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同时要求各市地工商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召开相关会议,省局要大力支持、大力宣传。三是加大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力度。省局将就当前如何更好地发挥工商所的作用,如何依法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的行为,专门发文,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发挥商标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各项服务会员的有益活动。重点是推介商标、扩大宣传;联络会员、沟通情况;主动协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