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才华充分施展,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将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智力资源,将我国巨大的市场潜力转化为对国际智力资源的巨大引力,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4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力普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这对加快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纲要》是整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宣言、灵魂和纲领。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勤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纲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统领下确立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方针,确立了优化知识产权制度、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五大内容。《纲要》确定,2020年,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应基本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数量显著增长,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以服务于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小康社会发展。
张勤解释,鼓励创造是指科技、文化等领域以获得知识产权为结果的创造,鼓励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用知识产权体现并保护创新成果;有效运用包括专利权人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合理纳入技术标准、与商标品牌组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利益最大化;依法保护,强调切实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行为,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科学管理包括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政府管理和建章立制,知识产权机构、人才、资金配置的企业管理。
田力普表示,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一项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明显加快,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和企业竞争的一个焦点,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充分利用已经成为增强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先后提出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的创新与发展。结合这些发达国家的实践,从我国的国情需要出发,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革的挑战、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的紧迫任务。
田力普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集体智慧的结晶。2005年初,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以国务院原副总理吴仪为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8个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内容包括20项专题和1个纲要,即“20+1”战略。田力普表示,3年多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战略的制定工作,各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同时,知识产权战略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集包括专家学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聪明才智。在此,我要对所有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领导、同事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他们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关怀支持和配合。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要务实推进
《纲要》原则通过后,接下来适当调整后将付诸实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张勤表示,牵头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将牵头联系国家有关部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履行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个义不容辞的责任。张勤介绍说,参照日本的成功经验,下一步,我国也要出台一定时期内的推进计划,每年滚动实施。当年的计划明确下来之后,要检查上一年的实施情况,再确定下一年的实施计划,对每个3至5年的计划要适时调整,动态推进。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一定要务实、有效。”张勤认为,在《纲要》指导思想下,战略实施要包括宏观、中观、微观3个层面。宏观层面上,国家要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加强体制、法规、政策的配套,通过制度创造环境,通过市场导向,要把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变成智力资源、知识产权,让我国巨大的市场成为世界创新成果的集纳地。这一方面需要通过部门间的协调和市场调节,优化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预警机制、信息服务体系和推行海外维权援助等专项举措来实现。在中观层面上,地区和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既应兼顾法律法规的统一性与地区行业差异性,也应实现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衔接。各个地区应针对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优势,找出自己的突破点,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在微观层面上,企事业单位更应综合运用知识产权,采取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个人与知识产权也密不可分,非职务发明就是我国发明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尊重个人的创新成果,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张勤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个人、企业、政府都密切相关。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必然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的形成,对建设创新型国家产生重要影响。但战略的落实还需要国家各部委之间横向协调联系,还有赖于建立一套完备的工作机制。
知识产权制度从静态到动态
“《纲要》是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准确概括。”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就是要鼓励创新,我国也一直都在提倡自主创新,而创新则必须通过一个战略的法律机制来推动并加以有效保护。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项伟大的发明。它极大地激发了人类的创造力,最终促成人类生产力获得跨越式的发展。今天,知识产权已成为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国家进步的根本因素。因此,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同样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知识产权战略通过为创造性的成果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普遍、深入、持久地激发全社会成员的创新热情,为国家、人类的科学发展,提供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刘春田强调,与固有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同,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可以活用制度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使知识产权的制度机制变静态为动态,变自发为自觉,变平面为立体,变知识产权制度的各个领域与环节从分散的各自为政为集约化的、高效运转的系统工程。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战略主动期
“《纲要》获得原则通过,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即将实施,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了战略主动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中国成立后到入世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适应调整期,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同时考虑国内外双重因素,在适应本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基础上建立本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还要考虑遵守国际公约和国际的保护标准;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战略主动期,就意味着我们要更多地从自身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需要出发,制定知识产权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政策。
“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党的十七大的重大决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知识产权问题不仅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我国处理国际经贸关系也至关重要。”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战略是保证我国经济能够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国家之间对人类文明成果能够合理共享的重要保障。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仍面临挑战
“从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起步至今,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不断完善,在知识产权立法上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多种原因,我们的知识产权执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而这也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而只有把这个问题很好地解决之后,才能实现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的目标。”李顺德强调。
李顺德同时指出,知识产权制度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通过有效措施引起全社会对创新成果的尊重,一方面大力依法打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有效降低维权成本,让妄图侵权者望而却步,只有这样才能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把这种尊重最终转化为创新者的主观能动性。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时间比较短,整个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因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目前仍面临许多挑战。其中,观念问题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王自强也表示,“如果人们仅仅是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一种口号而非行动,战略的实施就难以落到实处。”
王自强还强调,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只有建立在各级部门领导和社会公众认可的基础上,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全面提高我国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李启章 刘仁 魏小毛 张海志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