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004年7月16日正式成立,其前身为华南理工大学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专业始建于1993年, 1995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学生,1999年起招收双学位学生, 2002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在华南理工大学 “建设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以及广州大学城建设的机遇下,法学专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面向海内外广揽人才,学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成立。首任院长为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葛洪义教授 。
法学院位于风景优美的广州大学城的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拥有独立的法学院大楼,配备了中外法学期刊阅览室、法学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模拟法庭、法律职业技能演练室、法律诊所、多媒体课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学与学生活动场所。教师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事教学工作
法学院有一支全部由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基础扎实、年富力强、朝气蓬勃、视野开阔、锐意取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助教11人,其中有博士学位者9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专业多年致力于学科建设。2003年根据学校兴华人才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岗位设置,组建了法学学科团队,学科带头人为张富强教授,下设三个学术团队,即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团队、刑事法学团队、理论法学团队。刑事法学团队由徐松林教授担任负责人;理论法学团队由张洪林教授担任负责人;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团队由张富强教授兼任负责人。2004年7月,司法部和陕西省两级重点学科——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的原学科带头人葛洪义教授被聘任为新成立的法学院院长,大大推进了我院法学理论学科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