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根据《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经省工商局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的认定和向社会公示,文山三七于2010年12月15日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根据《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经省工商局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的认定和向社会公示,“文山三七”于2010年12月15日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这是我州“文山三七”证明商标自2005年3月获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后的一大品牌战略成果,也是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具体体现。
“文山三七”著名商标认定成功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文山三七”的知名度。被冠名著名商标的产品,不但代表了产品的质量,产品的销售量,产品的信誉,还反映了该产业的领先地位和产业规模。借助于著名商标的称号,可以扩大三七产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二是著名商标能够为三七产业带来无形资产或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商标属于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培育一个好的商标,不但能证明该产业的地位,还可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三是可以进行冠名宣传。在“文山三七”著名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下,可以在其著名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和广告中使用“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四是可以享受特殊保护。未经“文山三七”著名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印刷和使用“文山三七”著名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包装和装潢。
此次“文山三七”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既是对“文山三七”品牌建设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文山三七在新一轮竞争中再创佳绩的鼓励与鞭策。我局将以“文山三七”著名商标认定为契机,确实维护好“文山三七”的品牌信誉,加强三七产品市场监管,拓展市场空间,提高产业效益,推进三七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