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日前,记者了解到,本市多家企业,自己使用多年的字号及商标被本市一家企业抢先注册,其中最著名的是本市食品三绝之一“耳朵眼”炸糕,其“耳朵眼”商标及字号被该企业在包括所有食品、饮料、酒类商品以及商品推销的服务项目上进行了注册,项目之全已将“耳朵眼公司”完全限制在“炸糕、豆馅”等少数几项商品上。此外,该企业还申请了与本市一家企业已使用多年的“南极翁”商标及与本市著名黄酒“建联”相近似的商标。
目前,“耳朵眼”及“南极翁”商标的所有人已委托代理人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异议,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告诉记者,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但并不意味着谁在先申请,商标权就一定归谁所有。首先,“耳朵眼”被国家商务部认证为中华老字号,被跨类别保护的可能性也较大。“南极翁”商标因为有在先使用,只要证明有一定知名度,也可作为异议理由。“耳朵眼”“南极翁”均在食品类上有注册,即使与被异议商标指定的商品不尽相同,也有可能按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进行保护。此外被异议商标申请人与异议人同处一地区,都是本市的企业,对异议人应有知晓,这也可能成为被撤销的理由。
米阿前提醒企业,异议被驳回的风险还是存在的,提前进行保护性注册才是比较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