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电器(600060)今日公告,公司与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可继续无偿使用“海信”和“Hisense”商标至2010年。该合同已被公司董事会批准。 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海信电器可无偿使用海信控股的“海信”和“Hisense”商标;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海信电器按使用合同商标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金额的1%。向海信控股缴纳商标使用费。2010年以后,海信电器将每半年结算一次商标使用费。 1996年海信电器上市时,与控股股东海信集团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10年,约定每年按销售收入的1%。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自2001年起,双方协商同意暂不支付商标使用费,目前该合同已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