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州红”8年前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深圳“加州红”为什么却能幸运地获准商标注册?深圳“加州红”也好,广州“加州红”也好,虽然已合法拥有“加州红”商标专用权,但在普通消费者看来,是否会有“傍名牌”之嫌?深圳市精英商标事务所法律部部长甘毅日前为记者揭开了这些谜团。 甘毅称,对于深穗“加州红”商标的争议,首先要明确一点,商标局的审查标准是 统一的,并没有因为时间上的差距或者申请的主体不同而厚此薄彼。广州“加州红”是因为接受了商标局的审查意见而放弃了对“加州红”的注册。该审查意见认为“加州”是公众知晓的美国地名,应当删除。这种意见同样体现在商标局对深圳“加州红”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中。深圳后来获准注册是因为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评委提出了复审。商评委在复审中认为“加州红”和美国加州地名并不近似,不会引起相关公众误解,使深圳“加州红”商标最终获准注册。 对于内地的“加州红”是否有“傍名牌”之嫌,甘毅认为,深圳“加州红”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为“加州红”注入了健康、时尚等元素,已经形成独自的经营风格和品牌文化,并以自己的方式来演示卡拉OK文化,丰富了深圳市民的精神生活。应该说,深圳“加州红”与香港“加州红”已有所区别。 甘毅最后表示,对于所有已经提出或者正准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企业而言,“加州红”商标之争可谓前车之鉴。他建议,商标注册程序虽不复杂,但专业性较强,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应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申请过程中要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在没有取得商标注册证前应当努力走完程序,穷尽一切救济手段锲而不舍地争取商标权益,避免留下多花成本却又失去权益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