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月将再次发放5.7亿消费券

时间:2010-03-22 20:39 人民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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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杭州市宣布,将于4月第二次发放消费券,总额度5.7亿元,由单一种类扩充为六大类,包括政府消费券、旅游消费券、社会消费券、转移性消费券、教育消费券、培训消费券。

    社会上普遍关心,消费券虽好,发多了会不会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增加财政负担?此次杭州计划发放的六类消费券,除了政府消费券外,其他五种消费券将不再直接增加财政负担。像旅游消费券,由政企联手针对旅游市场发放;社会消费券,由市民、游客按照自愿原则购买。此外,转移性消费券是从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种课题科研经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企业扶持奖励资金中,切出一部分用于企事业单位职工保就业、保收入;教育消费券用于支持困难家庭孩子上学;培训消费券用于失业下岗人员和毕业大学生就业培训。通过这些举措尽量将潜在消费转化成即期消费。

    据悉,第二批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将继续扩大。通讯、加油、保险等行业已被初步列入使用范围。还将增加餐饮茶楼、美容美发、肉类副食品等商贸服务业,杭州特色商业街区的部分企业也有望加入消费券使用范围。经初步匡算,商贸行业消费券使用定点企业和门店将达600家以上。

    此外,还鼓励单位、个人,包括外地游客,自己掏钱购买社会消费券。比如在商场购物优惠5%,服务消费优惠20%等。

    首批花掉61%

    超市消费占“大头”,放大效应尚有限

    杭州首批发放的市民消费券,使用期限是从2009年1月24日到2009年4月30日。不到一个月,杭州人已花出去六成以上消费券,春节前后成为用券“高峰期”。据杭州市市民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截至2月20日,杭州六城区各指定商家共接收消费券6162.27万元,占总发放额的61%。

    杭州市贸易局调查统计显示,目前消费券使用大多以超市为主。而从拉动倍率来看,在超市使用消费券,产生的放大效应恰恰最低。杭州16家大型超市消费券回收比例虽高,但放大效应仅为1.78倍。相比之下,消费券购买大额商品拉动放大效应约为10倍。据抽样调查,1月24日起的11天中,在家电卖场和大商场使用消费券,拉动放大效应分别达5.42倍和3.59倍。

    杭州市一位负责人表示,首批消费券主要发放给困难家庭、退休职工等特殊群体。这些特殊群体毕竟消费能力有限,使得首批消费券未能发挥很大的“乘数效应”。

    放大拉动效应

    鼓励购买社会消费券,发放对象“瞄准”游客

    对即将发放的第二批消费券,杭州市着眼于发挥更大拉动内需效果,在制度安排上作出调整和细化。鼓励购买非公益性的社会消费券、发放对象“瞄准”外地游客等,目的都直指更可观的“乘数效应”。

    需要自掏腰包购买的社会消费券,市民游客是否会“买账”?市场反应尚不得而知,但最近印制发售的11万本市民消费券“珍藏册”,自发认购形势不错。

    杭州市市民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市民消费券“珍藏册”,是为部分收回印制成本,同时进一步扩大消费券影响。2月23日发售当天,市民自愿购买、订购就达1000余册,还有企业、单位预订了8000余册。

    作为“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的特殊办法”,杭州市将继续深入探索,以期更大程度地发挥消费券保障民生、拉动消费的多重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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