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版权局在京举办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交流会。会议明确表示,在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的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中,非法传播影视、文学、新闻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是打击整治的重点,政府部门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积极投诉、举报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和线索。国家版权局将充分利用网站举报平台、12390反盗版举报电话以及各地的投诉举报平台收集各类案件线索,在有限时间内锁定重要目标,重点督办一批案件。
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对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介绍了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听取了权利人组织对治理行动的建议。据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自2005年以来,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连续4年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今年是第五次也是历年来最长的一次专项治理行动。执法经验表明,权利人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今年8月20日宣判的我国第一起打击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行为的成功刑事案例——番茄花园案,就是由商业软件联盟代表其成员公司在2008年6月向国家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投诉的大规模网络软件盗版案件。
据了解,为调动广大权利人的积极性,国家版权局依据2007年9月制定颁布的《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已将表彰奖励对象延伸至举报侵权盗版行为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及对重大案件的举报人,其目的就是要最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打击侵权盗版的斗争中来。为了保证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效,国家版权局希望在严格规范网络版权授权、传播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同时,应积极构建权利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合理授权机制。此外,国家版权局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建立著作权授权信息数据库,以便为执法人员甄别盗版提供准确的信息,形成常态化的网络主动监管工作机制。
来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协会、中国作协、中国软件联盟、商业软件联盟、美国电影协会的权利人组织代表纷纷表示,坚决支持、配合3部门举办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将充分发挥各自机构的资源优势,认真收集各种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为执法部门侦破查办大案要案提供有力证据。(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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