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0日举办的第二十四届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研讨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外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允许8941户外资企业延长了出资期限,允许成立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的19150户外资企业延续至今年年底。此外,28615户外资企业在今年年检期间享受到了工商机关提供的上门年检服务。
据悉,全国外资登记管理机关今年以来积极支持外资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盘活静态资本,解决其融资难题,并适时调整规范外资企业登记权限,理顺审批登记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外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简化了外资企业注销登记手续,提高了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效率,为外资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此次研讨会在江苏省南通市举办,40多个外资企业登记管理被授权工商局参加。提交此次研讨会的40篇论文涵盖了外资登记管理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研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准备问题研究,新型出资方式登记管理问题研究,外资授权体制下的属地监管问题研究,对外资企业出资行为实施动态监管的方式方法研究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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