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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整合可产权互换 央企“瘦身”重资源互补(2)

时间:2011-09-28 11:16 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产权互换

此次《通知》也将产权置换需规范的范围扩大到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之间,这切合国资委近期不断强化的“全国国资一盘棋”的思路。相较前期中铝收购云铜、五矿控股湖南有色等央企强势并购地方国企的模式,产权置换会使地方政府在确保企业控制权的前提下更好地与央企“联姻”。

除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国资委主任王勇对于产权配置的构想更为宽广。在今年的央企产权工作会议上,王勇就提出,要把优化配置作为产权管理工作的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多种产权配置方式,推动国有产权在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乃至不同所有制之间实现优化配置。

至于具体执行企业产权置换、产权剥离任务的部门,除了中央企业成立资产经营公司或专门机构,市场也需要关注今年刚成立的国新公司在企业实施剥离重组,以及对主业资产整体上市后存续企业的改革重组所创造的资本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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