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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看护市民安全出行

时间:2010-03-22 19:07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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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网友热议公交车安装“电子眼”话题纷纷为这一措施叫好   “电子眼”看护市民安全出行   提起公交车治安问题,着实令人痛心疾首又无可奈何。人们真切盼望着能拿出一个有效的招儿来,彻底根治这一痼疾。 日前有好消息传来:我市警方将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就是在公交车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有效遏制公交车上的扒窃活动。现在,第一批安装了“电子眼”的公交车已经上路。那么其效果到底怎样?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这些问题一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以,本期“市民论坛”的话题在深圳新闻网上甫一挂出,迅即成为热门帖,真可谓应者如云,短短几天时间点击率就达到了7000多人次,发来的回帖有200多个。网友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此发表了各种各样的看法,有赞有弹,有喜有忧,有呼应唱和,有争辩交锋;有的网友甚至洋洋洒洒发表长篇大论,较为系统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其中不乏颇有见地的主张。如此积极、认真地参与“市民论坛”的网上讨论,这在以往还是不多见的。   在热烈气氛的烘托下,本期论坛顺利开讲。几位嘉宾都对公交车治安问题有深切的体验,并有理性的认识,与热心网友展开了坦诚的交流,说出了许多网友想说、爱听的心里话。网上网下积极互动,一步步将讨论气氛推向高潮。人们最后得出了共识:深圳的公交治安问题确实该好好解决了,给公交车安装“电子眼”就是向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实实在在迈进了一步。   取证威慑一举两得   公交车上安装“电子眼”到底有没有必要?这是人们争论的一个焦点。从网上来帖看,大多数网友都对此举表示赞成和支持。   让市民多了些安全感   网友“透骨草”的说法很有代表性,他说,在公交车上安装“电子眼”当然很有用处,就好像警察在大街上巡逻,虽然不一定是抓小偷,但起码对市民来说会多些安全感,让小偷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也有一些人不以为然,认为镜头是死的,局限性很大,很难说能起多大作用。还有人质疑,就算把公交车上的扒窃过程录下来,就真能抓住小偷吗?   对此,身为市民代表的傅盛宁首先表态,旗帜鲜明地赞同警方的这一举措。他说,现在,乘公交车出行给深圳市民的感觉不那么安全,表现在公交车上被偷、被抢之类的事屡屡发生,甚至前几天还有公交车司机因为提醒乘客注意扒手而遭到殴打。这些事情发生之后,大多不了了之,没法取证立案。怎么办呢?深圳市现在采取这个措施——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监控治安情况,这是个好办法。只要在公安局建立一个统一的监控平台,它就能够起到对全市主要公共场所的实时监控作用,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警力的不足。因为现在全市公交线路有400多条,公交车有3000多辆,而配置的警力却是非常有限的,大概一个民警要管15公里的公交路程和40公里公路里程。如此严重的警力不足,怎能不让犯罪分子钻空子?现在警方搞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这可以说是科技强警的必要之举。最直接的效果就是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公交车视频监控系统,一个警察可以同时控制几十条线路,控制几百台车,有什么情况及时做出反应。所以我相信,通过这种方式一定能有效降低发案率。   把犯罪行为记录在案   网友“恰如其分”认为,在公交车上安装“电子眼”,关键是解决了办案取证难的问题。他说,深圳公交车上的小偷之所以猖獗,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扒手们知道,在公交车上进行犯罪活动时,因为举证困难而逃避法律责任的几率较高,即使有旁人看见,也不愿意出面作证。这就使他们有恃无恐。而安装了摄像头,把他们的犯罪举动全部记录下来,这个举证的瓶颈就会被突破。对此说法,胡荣国律师表示认同,他指出,要追究一个人的法律责任,不管是刑事责任也好、民事责任也好,都是要讲证据的。公交车上流动性很强,小偷得手后转眼就走了,很难及时发现。有了摄像资料,就等于将其犯罪行为记录在案了,这次可能抓不到你,但是下次再上来,公安人员就会盯上你,而且不管你有没有现场作案都可以抓你,因为你前面已经留下了作案“痕迹”。这对打击公交犯罪确实是很有效的。   效果就是最好的说明   说到在公交车上安装“电子眼”的实际效果到底如何,谢岳晋经理最有发言权。他所在的华程交通运输公司正是我市第一批在公交车上安装实时监控系统的试点企业。他介绍说,我们这个线路上的运营车发生扒窃案件是比较频繁的。所以我们就在案发比较密集的几条公交线路上安装了摄像头,例如319路,这是深圳市最长的一条公交路线,从蛇口到坪山,覆盖面比较广。从实际情况来看,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那些惯犯或者是职业团伙,他们确实怕这个东西。据司乘人员反映,在一些车站,经常有些犯罪嫌疑人上下车,一上来三四个人,分开一坐,然后坐一站又下去;还有的就是上车看看没有什么情况马上就下去了,都是很明显的。但现在就很少看见这些人,忽然都消失了。可见,这个震慑作用还是起到了,而且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从总的效果来看,我觉得安装摄像头对公交系统至少可以在70%-80%的程度上起到改善治安的作用。   有关安全无关隐私   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涉嫌侵犯个人的隐私,这是那些持反对意见者的一个主要理由。对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看呢?   公共安全高于保护隐私   胡荣国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说,有媒体曾报道过一对情侣在公交车上做亲热的动作,被摄像头拍成录像,让人看成现场直播了;还有人反映女士在摄像头下容易“走光”,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但并不能说明就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隐私是什么概念呢?是有关个人的事情,而且不愿意为他人知道或者不愿意公开的。公交车实际上也是一个公共场合,人们在这里的举止行为都应是公开的,没有什么个人隐私的问题。个人没有权力在公共场所展露不该展露的隐私,这不仅是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我认为公交车装摄像头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是针对公众场合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的监督记录措施,因此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从现实中来看,大部分人也并不认同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是侵犯个人隐私的说法。有网友为此提供资料作佐证:某著名网站曾做过一项相关的调查统计,结果认为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有侵犯公民隐私权之嫌和坚决反对此举的共占23%,而70%以上的被调查者则认为,公共安全高于保护隐私,监视公共场所并不侵犯隐私权。这表明,此种做法已基本上为公众心理所接受。   望监控资料合法使用   公交车安装摄像头虽然名正言顺,但也确有问题需要注意,监控摄像头以及摄像资料并不是可以滥用的。胡荣国指出,在监控权由谁掌握、监控资料由谁保管和使用等问题上,需要有明确的界定。安装摄像头是有特定的用途的,所获得的资料也应该用于特定用途,不是说谁都能用的、或者是可以超越范围去使用的。比如,公共监控摄像就只能用于解决治安问题,而不能用在民事上,否则就会对当事人造成不便。因此,要妥善保管、利用摄像资料,避免资料不适当扩散。如果没有授权的人拿到这些东西,使用不当的话,这才真正涉及到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也有网友提到,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可能会使一些乘客觉得不自在、受约束,在心理行为上表现不适应,有关方面应该多做一些工作,对乘客心理进行调适。谢岳晋认为,这完全有必要。他们公司在安装摄像头的公交车车门前贴了一个告示:本车装有电子监控设备。同时还在考虑搞语音提示,既提醒乘客们注意防窃,也提醒人们检点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尴尬。   市民要求明白花钱   搞电子防控工程建设,肯定需要一大笔资金投入。网友们对这笔钱该由谁出、该怎么花的问题都十分关注。如果由政府出钱,就是花纳税人的钱,这笔钱该不该花?该如何花?这涉及到每一个市民的切身利益。而如果是由公交部门出钱,增加公交营运成本,就可能涉及到车票的涨价,这也是人们很敏感的一个问题。对此,三位嘉宾各有不同的看法。   傅盛宁认为,社会治安是一个公共产品,就应该由市财政出这笔钱,也就是我们每个纳税人都要承担这个责任。为了保障市民安全,我们的政府需要增加一些财政投入,把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好。这个钱花得是值得的,因为治安问题是深圳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要是真能把治安问题解决了,相信大家都没有什么说的。一个是公民的责任,一个是政府的责任,大家都应该支持这件事情。   胡荣国则认为,这笔钱应该由公交部门出。他说,在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改善公交治安环境,提高公交运营效益,公交部门是直接受益者,谁受益谁出钱,这是理所应当的。再说了,我们的公交企业享受着垄断利益,也应该为解决公交治安问题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   谢岳晋不同意胡律师的说法,他指出,公交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需要花两部分钱,一部分是在车上安装硬件的投资费用,另一部分是系统运作后的信息提取与设施维护管理费用,这需要一大笔钱。公交公司是企业,虽说有一定的垄断性,但如此沉重的负担由公交一家来扛实在难以承受。他承认企业应该、也愿意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强调,公交企业只是安装“电子眼”的间接或者说部分受益者,只能承担从中得益的这一部分。而这个系统的直接使用者是公安部门,主要是为搞好社会治安提供条件,因此应由政府来承担主要部分;广大市民也是直接受益者,这一部分应由社会来承担。   经过一番争论,大家终于达成共识:政府、公交企业与社会都要承担起责任,把这件好事真正办好。针对网友担心公交车票涨价或附加治安费的问题,嘉宾认为,车票不应该涨价。一个对社会有责任的公交企业,应该给它的乘客提供安全保障,至于这个成本就由他们自己去消化,而不应该让老百姓来承担。   解决治安问题   重在标本兼治   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改善公交治安环境,这固然是件好事,但是不是一安上“电子眼”,所有的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网友提出的问题很尖锐。确实,我们不可能指望通过一种手段就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电子眼”安装后,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嘉宾与网友纷纷献计献策,为彻底解决公交治安问题寻找出路。   胡荣国说,摄像头毕竟只是机器,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关键还是要靠人。否则,装再多的摄像头也没用。   谢岳晋指出,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虽然效果很明显,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我们现在还达不到每发生一起案件都能够及时处理,只能把长期频繁发案的问题解决掉。要让“电子眼”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安部门还得加大打击力度,我们一定会全力配合。   网友“成熟的稻子”说,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不仅要治标还要治本,治本之道就是要靠法制。请看一看,我们的法律条文上对小偷的惩罚有多少年没有修改更新了。既然现在的法律不能有效地对偷窃行为进行惩治,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来点创新,学习别的国家对小偷的有效治理方法呢?   网友“快乐一族”另辟蹊径提出办法:若将安装监控设备的费用作为专项奖励基金,用来奖励工作在抓贼第一线上的公安干警或敢于抓贼的普通市民,提倡全民抓贼打击犯罪,这样效果可能会更好。只要调动起全体民众的积极性,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人人敢打的局面,使小偷、“两抢”分子处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深圳治安何愁不能好转!   情之殷殷,言之切切。参与论坛讨论者的一个共同愿望是:让深圳社会治安彻底好转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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