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党在作风上的纯洁性,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和不断从人民群众实践中吸取经验、智慧和力量的固本之道。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的作风纯洁,核心是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始终依靠人民群众来推动历史前进。这是保证党永不变色的根本所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党员和党的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验作风纯洁性的试金石,切实做好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和带领群众前进的工作,坚决反对一切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的不良现象。如果我们的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不关心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不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不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总结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关起门来想问题、作决策,习惯于“想当然”地发号施令,就会犯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错误,就会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极大的损失。保持党的作风纯洁,必须及时整治党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要十分注意治理庸懒散和好人主义等不良风气。好人主义盛行,有问题不指出,有过错不批评,这种庸俗作风盛行之处,往往就是党组织和领导上政治软弱、作风涣散的地方,就是党员、干部中出问题多的地方。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定要结合新的实际长期坚持、不断发扬光大,以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
三、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保持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干部既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执行者和实践者。领导干部处在党和人民事业的领导岗位上,这就决定了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由此也决定了务必时时、处处用党的纯洁性要求对照自己、检点自己、修正自己、提高自己,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以自己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充分体现党的纯洁性。
党的纯洁性同一切腐败现象是根本对立的,反腐倡廉就是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维护党的纯洁性。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淡泊之心对待个人名利和权位,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职责和人民的事业,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清廉形象。有些领导干部所以走向违纪违法、腐化堕落的深渊,从根本上讲是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丧失了拒腐防变的能力。这些前车之鉴,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引以为戒。不管是哪一级哪一个岗位上的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弘扬中华民族和我们党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为官一任既要发展一方、又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严格的监督是防止党员和党的干部腐化变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群众对领导干部以及干部之间,都要敢于进行有效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纠正那种监督就是不信任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事业所要求的各种监督之下。凡是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搞“一言堂”,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而应该搞“群言堂”,依靠集体智慧和严格程序来决定;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能公开的都要依照法律和规定向群众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在行使选拔任用干部权、行政审批权和在经济方面行使财政资金使用、固定资产运营、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要权力时,更要自觉接受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严明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增强纪律意识,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规定转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还要担负起加强纪律建设的责任,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包括各类腐败案件,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努力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全党同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的统一的铁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