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驰商标网讯)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建议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对司法建议的对象、发送主体作了要求。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司法建议书应当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发送,不得以法院内设机构或者个人名义发送。拟向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他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书,必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法院发送。
《意见》还对司法建议类型等做出了统一规定。司法建议包括个案司法建议、类案司法建议和综合司法建议三个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