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六年,重庆再次重提民营经济。
(中驰商标网讯)29日,重庆市通过了几套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性文件,这是自该市原市委书记汪洋2006年主张“挺私”以来,重庆第二次重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正式文件尚待公布
5月29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下称《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优化环境,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
涉及三个配套文件分别促进民营经济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财税政策和加强金融业服务民营经济。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昨日对记者称:“这几个文件还需要修改,正式文件预计将在全市民营经济大会上公布。”
29日的会议认为,直辖以来,重庆民营经济取得长足进步,但也要看到,重庆民营经济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在全国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家不多等问题。
不过,与其他省市一样,重庆民营经济的真正问题在于市场准入问题,部分领域一直未对民企开放;此外,各行政单位依旧把国有企业当作是自己的“长子”,客观上执行非对称监管政策,区别对待等。
两次“挺私”各有侧重
重庆市上一次提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还是2006年,时任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在考察重庆一家私营企业时,提出要“高调‘挺私’”,毫不动摇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不过,上次“挺私”,当地负责人提出要客观看待企业家的“原罪”;这次,重庆推出了三个配套文件,“坚决破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开放了几块市场。
2006年7月19日,汪洋调研民企时称,调研并不只是要解决给民企“施肥”的问题,更要“打鬼”:打“阻碍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落后观念的‘鬼’,打一些机关部门缺乏服务意识的‘鬼’。”
当时汪洋的另一观点则被视作不追究民企“原罪”的表态,即“民营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甚至失败。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民营经济的发展放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客观看待、正确对待,给予最大程度的宽容和理解,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努力营造一种容忍失败、鼓励探索的宽松环境,保护创业激情,激发创造活力。”
根据《意见》,重庆市本次 “挺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记者通过其他官方渠道获悉,重庆市主要负责人近期提出重庆改革需以所有制结构调整为突破口,目前民营和外资企业的比例仍偏低,未来需要加大民营和三资企业的发展,令其与国有企业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当地统计部门数据显示,2011年重庆市国有经济增加值的GDP占比为38.3%,民营经济增加值的占比为48.9%,外商、港澳台经济所占比重为12.8%。
“国民”之争曾反复
该市政府官员上月曾对记者披露,市政府将通过召开民营经济大会,表彰一批民营经济老板,出台一系列发展民营经济政策,以进一步激活该市民营经济的活力。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表彰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的决定》、《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建议方案》。
重庆市本次还特别出台了对民企开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意见。
2009年4月,重庆市曾令该市所有民营公交客运企业退出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纳入改革范围的13条“7字头”公交线路、389辆民营公交车辆全部退出,接手者为国有公交企业。当时一些经济学者指出,行政部门将城市客运监管乱局的责任全部推卸到了民营公交头上,且采用将其简单赶出市场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该市社科院研究员李勇认为,重庆市重视民资、重视外资是必然选择,因为每年有大致3000亿~4000亿元的民间资本进入重庆,外资仅不到600亿元,但外资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国资享受的是“超超国民待遇”。民间资本在体量上远超外资,在解决就业上远超国资,但实际享受的待遇却是 “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重庆要进一步改革开放,通过打破所有制限制,调整所有制结构,这是一条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