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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技校被指收费违规 不给好处费不让毕业

时间:2012-06-25 09:21 新金融观察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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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多月来,在‘蓝翔技校负有监管责任’的家长质疑和‘孩子在校外出事,学校不负任何责任’的校方解释中,双方意见始终没有得到统一。

而在此背后,溺水身亡学生的家长所称的‘交学费不开发票’以及‘学校乱收费’的问题也渐渐成为争论的核心。

“消失的”保险费

2012年6月19日,杨电轩收到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寄来的10余万“慰问金”,彼时,他正在整理从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蓝翔技校”)拿回来的儿子杨少鑫的遗物。

然而,儿子出事已两月有余,杨电轩还未拿蓝翔技校的任何赔偿。“我们到学校料理孩子后事时,学校还管了两天饭,到了第三天,就没人管了。”

“孩子是在校外发生的事故,我们没有任何责任。”这句话被蓝翔技校学生工作处一位孙姓负责人反复强调,“我们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本着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拿出10万元抚恤金。”她说:“我们拿钱是正常的,就是一分钱不拿,也没有责任。”

但校方承诺的这笔钱杨电轩始终不愿拿,“不明不白的钱我们不拿,我们需要一个说法。”他告诉新金融记者,“即便在校外出的事,学校也负有监管责任。”

更让杨电轩想不明白的是,为儿子交了“80元钱”保险费的他,也未拿到一分钱的“保险赔偿金”。

从溺水多天后打捞上来的儿子尸体身上,杨电轩曾找到一张孩子入学交保险费时,蓝翔技校开出的收据,显示所交学费1.3万元,保险费80元,收据日期为2011年10月6日。

收据的边缘已被水浸泡得残破,但上面加盖的蓝翔技校“固定资产财务章”仍清晰可见。

在孩子的遗物中,杨电轩还发现了一张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的“学生保险服务卡”,起初,他以为孩子投保的就是这家保险公司。

学生保险服务卡中的“特别提示”已标明:“学期不足一年的学生按照保险单生效日起生效,学期结束时止”,“意外身故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12万元。

直到溺水身亡,杨少鑫为时7个月的学期仍未结束。

然而,正当杨电轩拿着这张保险服务卡让蓝翔技校找平安保险索赔保险金时,却被校方告知,孩子所投保的公司,根本不是平安保险,而是中英人寿。

“既然投保的是中英人寿,学校为什么要发给学生一张平安保险的卡?”这让杨电轩大为光火。

随后,杨电轩又打算找中英人寿索赔,却遭到了中英人寿的一口回绝,因为事故发生时,已经过了保险理赔截止时间,而且,孩子出事正是在保险理赔截止日的第二天——2012年4月16日。

“我们交了7个月的保险费,为什么只过了6个月零10天就终止了?”杨电轩不解。

而在中英人寿山东分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上,除了受保时间不足7个月,金额也只有36.91元。

后来,在协商之下,中英人寿寄给了杨电轩10余万的“慰问金”。

杨电轩为孩子交的保险费中,大半消失,校方却始终坚持:“我们也不知道,这也是我们想要了解的。”

神秘的“黑代理”

其后,蓝翔技校学生工作处孙姓负责人拿出了校方留存的杨少鑫入学时的收款收据,但在这张收据存根上面,80元的保费已被人为涂改成了75元,“这是写错了之后改的。”她说。

蓝翔技校另一名工作人员也一直强调:“不可能,明确地说,这不可能,我们学校学生交保险就没有80块这一说。”他说,蓝翔技校的学生交一学期的保险费只有75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并不直接负责学生的保险工作,而是从2011年1月1日起,就把学生保险和车辆保险业务承包给了“保险经纪人”王翠莲、刘珊珊,学校会将学生交的保险费统一交给这两人,然后由她们与保险公司打交道。

“在学生所交纳的保险费中,会拿出30%作为我们的开支和后期服务,剩下的70%交给保险公司。”王翠莲说,这些都是她与蓝翔技校签订协议中的条款。

但这一切杨电轩并不知情,他一直以为,由学校直接负责学生保险的事项。

“我与学校是一种合作关系,但我不是学校的人,跟学校没有产生雇佣关系。”王翠莲说,“我是独立的保险经纪人,也不是公司。”

“我们把这个当成一种业务管理和服务。”她坦承自己并没有任何保险经纪人的资质,“我要有资质,保险上写的单位就不是蓝翔技校而是我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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