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争议案件的裁决中进一步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近期在案件审理中认定了“安吉尔”等15件商标为驰名商标,切实保障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这15件商标分别是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公司在第11类饮水器等商品上注册的“安吉尔”商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第5类口服液等商品上注册的“太太”商标、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在第33类饮料酒等商品上注册的“女儿红”商标、恒柏集团有限公司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注册的“恒柏”商标、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在第12类汽车配件等商品上注册的“钱潮”商标、成都恩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第5类外用药等商品上注册的“洁尔阴”商标、上海春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注册的“春竹SPRING BAMBOO”商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第6类铸钢等商品上注册的“宝钢”商标、重庆小天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第42类餐馆等服务项目上注册的“小天鹅CYGNET”商标、陕西省西凤酒厂在第33类酒等商品上注册的“西凤”商标、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在42类旅馆等服务项目上注册的“香格里拉SHANGRI-LA”商标、石狮市彬伊奴休闲服饰有限公司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注册的“彬伊奴”商标、美国强生公司在5类人用局部抗菌剂等商品上注册的“采乐”商标、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在第39类包裹投递等服务项目上注册的“中铁”商标、江苏堂皇床上用品集团公司在第24类褥子等商品上注册的“堂皇”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保护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 又认定驰名商标64件 。
自去年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以来,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切实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据悉,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又认定了64件驰名商标,其中59件是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5件是在商标异议案件(包括1件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
在此次认定的64件驰名商标中,6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其中:国有企业2家、外商独资经营企业3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5家、其他经济性质企业49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1家),4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日本2家、英国1家、法国1家)。另外,此次也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首次在金融服务、不动产出租和管理等服务类别上认定驰名商标。
至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认定驰名商标126件,有力地保护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