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座谈会并介绍了30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下一步举措。
全国法院开展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于11月3日正式启动,这次座谈会是行动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听取各位代表、委员、专家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有效地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奚晓明指出,30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拓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目前已基本建立能够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体系比较完整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奚晓明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加强司法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将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特别是对假冒、盗版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问题和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较强案件的审理管辖权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司法标准,并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等诉讼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石英、阎希军、肖伟,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吴惠天、贾宝兰、邓伟,专家学者郑胜利、刘春田、李顺德、许超出席座谈会并发言。与会同志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对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寄予厚望,并就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记者 陈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