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149件,各类案件同比增长超过30%。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
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806件,同比增长36.9%;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3251件,同比增长49.5%;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再审案件92件,同比增长162.8%。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各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急剧增多。仅4月到10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受理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142件,已达去年全年此类案件的1.5倍。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说明知识产权审判受到国家和社会各界更高程度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日前在重庆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分析指出,法院审判领域的进一步拓宽,也是促使案件数量增长的重要因素。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及其他司法文件,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和拓展,将诉前临时措施、特许经营、特殊标志、网络域名、企业名称、知识产权代理、垄断等民事案件,均明确纳入知识产权审判范围,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这也使知识产权案由进一步规范化,使人民法院对有关案件的内部审理分工更加科学。
同时,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和典型判例,在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民事案件以及标准与专利的关系、专利权利要求解释、商标确权授权等司法领域,明确了一系列法律适用标准。特别是今年2月1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审理好此类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