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审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助力
时间:2010-03-2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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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李亚杰、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0日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876件,同比上升32.58%。
去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说:“纲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此,人民法院必须转变观念,行动起来。”
“完善涉及驰名商标案件的管辖制度,规范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纠纷案件的受理条件,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范围,加大保护力度。”最高法院报告指出。
报告同时指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充实审判力量,将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中级、基层法院从109个增加到133个,并积极探索建立综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新模式。
最高法院的统计显示,去年1月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806件,同比增长36.9%;二审案件3251件,同比增长49.51%。
人民法院目前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从传统的著作权、专利、商标案件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网络域名、反垄断、特许经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和确认不侵权等领域。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日益拓宽,新型案件和疑难问题不断涌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越来越高。
“应当尽快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能力。”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呼吁,“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特点十分突出,传输速度快、匿名等因素导致网络侵权影响范围广。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是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委员邓伟提出,“要简化知识产权确权程序,防止久拖不判,甚至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期过期”。
“通过知识产权诉讼,一些国外大企业对技术进行垄断,对中国企业自主创新不利。”全国政协委员吴惠天希望人民法院研究知识产权滥用问题。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切实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假冒、盗版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司法标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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