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1日通过中国法院网公布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200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的内容安排之一。
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分别是:保时捷股份公司诉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上诉案;黄自修诉南宁市艺术剧院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雷茨饭店有限公司诉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诉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四邻百货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江苏拜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康拜特地毯有限公司诉许赞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合肥新强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省创富种业有限公司侵犯职务新品种权纠纷案;杭州都快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诉王林阳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上诉案;济宁无压锅炉厂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舒学章发明专利无效纠纷提审案;霞浦县华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曾凤熙假冒注册商标案;徐楚风、姜海宇侵犯著作权案。
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中包括民事案件7个、刑事案件2个、行政案件1个。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判案件1个、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判案件6个、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判案件1个、基层人民法院终审裁判案件2个。
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介绍,这十大案件是经过各级人民法院层层筛选和推荐产生的,其典型意义在于不仅解决了一些疑难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适用问题,而且都具有比较大的社会影响。有关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届时也将上网统一公布。
据悉,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件中包括45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有专利侵权案件10件、著作权侵权案件15件、商标侵权案件8件、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8件、知识产权合同案件2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包括,4件专利商标授权确权案件,1件一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