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1日就我国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初步信息回答了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5月13日是有关沿海国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信息资料的规定期限,中方就此采取了哪些行动?
马朝旭回答说,5月11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这次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国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方保留今后在其他海域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信息资料的权利。
中国政府将继续根据一贯主张和立场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坚持与海上邻国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进行海洋划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