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委市政府农办、温州市工商局近日联合出台了《深化全温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通过了深化温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工作目标,力争到3至5年,建成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形成有序的品牌成长壮大良性机制,使全市农产品的商标注册量有明显上升,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1件以上注册商标,培育农产品驰名商标3~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0件和温州市市知名商标40件,引导农产品申请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5件,争取在杨梅、瓯柑、茶叶等传统优质农产品证明商标品牌建设上有新突破。
“意见”的工作重点为,整合部门资源优势,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的扶持引导;大力指导农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培育发展特色区域品牌;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农产品品牌监管保护机制。
“意见”规定,对注册农产品商标,凭《商标注册证》,每件适当给予补助;注册农产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对农产品获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发展订单农业(包括大宗农产品收购金额达500万元以上)和开发新型并富有特色的农产品包装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参加各类农博会的企业酌情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