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子站讯 6月8日,江苏省镇江市出台《镇江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镇江市在引导银企合作、认可专利权的市场价值,营造促进专利转化实施的金融政策环境方面迈出历史性步伐。
《办法》明确了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条件、授信额度、期限以及申办程序等有关内容。同时规定,质押的发明专利权必须要有8年以上的有效期,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至少要有5年以上的有效期;贷款的授信额度在对专利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借款单位的信用度,最高给予专利评估价值的30%贷款额度。
该办法的实施,将使“知本”转为“资本”,对加快当地企业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化进程,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提高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竞争力将产生积极影响。(镇江市知识产权局 方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