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纪委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石见元在参加全国政协调研组赴云南省调研工作后,到云南省曲靖市就工商系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要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指导,不断规范完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为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石见元一行先后赴曲靖市麒麟区工商局南宁分局和曲靖市工商局机关调研,听取了云南省工商局和曲靖市工商局有关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汇报。石见元充分肯定了云南省工商系统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提升履职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创造的新经验。他指出,云南省工商局认真落实总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思路清晰,办法扎实而具体,成效已经和正在明显体现。他高度评价受到总局表彰的曲靖市工商局的工作,勉励他们珍惜荣誉,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石见元指出,今年年初,总局党组部署在继续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新情况充实和扩展内容,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并决定由总局机关带头,地方工商机关先行试点,全系统稳步推进。这是总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情况在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后,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多位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既深受鼓舞,信心倍增,又深感责任重大。总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周伯华局长多次部署,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总局机关已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地方工商机关积极试点和扩大试点,有些省市工商局已全面推行。云南省工商局、曲靖市工商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行动快,工作扎实,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石见元强调,在讲求实效的前提下,需要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不断总结、完善、提高。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是完善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创新与探索,同时又是加强工商机关管理,促进落实“三定”方案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监管、执法、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岗位责任制,保障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正确充分履行职责,使监管、执法、管理更加规范,最大限度地遏制与减少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和监管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确保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廉政安全、监管安全。所以,开展这项工作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商机关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的好方法,是对工商干部政治上的爱护和保护。二是要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要以中央颁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刚刚颁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为指导,通过风险防范,避免发生文件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同时,要以各级工商机关各职能机构、各个单位的职责为基础,把工商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细化成具体的专项监管工作或专项的机关管理工作,把工商机关行政权力的运行轨迹通过流程图明晰出来,查找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提出防范对策。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指导。要按照已经建立的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体制,在党组(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要领导挂帅,领导成员按分工抓,各业务机构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局、各省区市局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分类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梳理共性问题,分析典型案例,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不断完善提高上下功夫,为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云南省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及曲靖市委、市政府领导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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