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凉茶是生于岭南的民族瑰宝,已拥有180年历史。“像王老吉凉茶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是国人共有财产,对其发展战略的考虑,应从保护民族品牌着眼,梳理王老吉品牌发展史。任何企业都不应纯粹、单一地从企业个体的利益出发,王老吉不可"被多元化"。”
新闻背景
王老吉商标的前世今生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内地的王老吉品牌归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1997年2月13日,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加多宝方面称,合同规定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自1997年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后于续签合同,有效期共计20年。2001年续签合同时,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收了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的母公司)陈某300万元贿赂,签署了商标的延续授权书,租期到2020年。后李益民东窗事发,广药集团认为该续签的租约是无效的,而加多宝坚持续签的租约有效。至今,双方对合同到期时间仍有争议。
2004年3月,羊城药业改名为“王老吉药业”,并通过增资扩股,引入香港同兴药业为王老吉药业的战略合作伙伴。而同兴药业与鸿道集团其实是同一老板。2005年2月1日,中外合资企业“王老吉药业”正式成立,广药与同兴药业各持股48.0465%,并列第一大股东。两大股东今日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