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09年12月23日从太原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已有近三成的建筑面积执行了国家节能50%的标准,每年可减少煤耗达30.77万吨。
目前,太原市城镇建筑面积8304.79万平方米,其中有2279.72万平方米达到了国家的节能标准,每年可减少大量的建筑能耗。同时,太阳能、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该市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也大幅增加,从2005年不足1%发展至2009年的16%以上,实际应用面积已达55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省标准煤10.78万吨。
太原市还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推出了首部绿色建筑标准,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实施有效监管,并拿出5000万元作为可再生能源奖励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项目。仅2009年,全市就有186万平方米建筑应用了可再生能源,初步形成了以污水源、浅层水源、土壤源、深层高温地下水源的地源热泵应用技术和太阳能、光电、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格局。
预计到2013年,太原市将有30%的新建建筑使用可再生能源,每年可节煤39.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6.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784万吨,减排粉尘颗粒0.55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