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
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
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协议收购时,当收购人所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增加控制,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
全部股份的要约;要约收购时,规定当收购人所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应当向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通知被收购公司及公告。
如果收购人要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及要约收购期满后,收购人应按收购规定的条件购买公司股
东预售的全部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的股份。另外,规定在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间,不得撤回其要约收购,在要约收购期满
前15日内,不得更改要约收购条件,除非出现了竞争要约。如果收购人更改收购要约条件,必须经证监会批准后才能生效。)通过对公司收购中实施“强制要约规则”、“公开要约”
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维护股东权益。
(2)目标公司权益
目标公司总想以最高的价格出让股份,因此慎重选择评估机构及确定评估方法是保护目标公司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时收购资金的落实,也是保障收购行为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
银行。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收购人以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
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
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程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