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只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才能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只有全力服务科学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才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地位;只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才有群众支持的根基;只有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才有坚强的组织保障。如何将周局长的“四个只有”指导思想运用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去,怎样做到规范监管、科学监管,是参会代表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代表们一致认为,周伯华局长工作报告中的“四个只有”与“四个统一”、“四个基本建立”、“四高目标”、“四个转变”共同构成新时期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为明年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根据新“三定”方案,广东省工商局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职能作用,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重庆市工商局局长王元楷认为,只有做到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才能实现规范监管、科学监管。“包括食品安全监管在内的所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工商机关都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只要于法有据,就不怕风吹浪打。”王元楷说。
黑龙江省工商局坚持促进食品行业发展与强化监管执法相结合、近期措施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加大对区域性、季节性市场和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力度。该省先后在省、市、县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食品流通监管机构,成为全国首个建立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省份。“《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工商机关要始终牢记食品安全监管的使命,切实承担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黑龙江省工商局局长孟祥君的话掷地有声。
贵州省工商局在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全面推行“易票通”,大大降低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难的问题。贵州省工商局副局长罗保林说,今年以来,贵州省工商局与省科学院合作,投入1500多万元经费建立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中心检测室,在所有市、州、地区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分中心,有力地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安徽、青海、大连、成都等地工商机关的负责人也纷纷表示,将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以周局长报告中的‘四个只有’为指导,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化、监管电子化和监测手段现代化,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这是代表们共同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