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一系列专门的商标法律制度,既有联邦层面的,也有州层面的;联邦立法调整全国的商标事宜及跨州的商标事宜,各州立法则调整本州内部的商标事宜。另外,在美国的竞争法律中也有一些关于商标权保护的内容。
从解决商标侵权问题的角度看,美国商标权保护途径有两个,但政府部门均不参与商标侵权事宜的处理。一是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这种方式办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占美国商标侵权案件总数的90%。二是通过联邦、州检察官调查处理,主要是针对侵犯公共利益的商标犯罪案件。
从参与商标权保护的主体角度看,美国商标权保护涉及多个机构。在联邦政府中,主要有商务部、专利商标局和海关。商务部主要负责宣传商标法律知识,建立相关网站,印制宣传册,指导商家通过律师机构代办商标事务。专利商标局负责办理跨州的商标登记注册。海关主要通过对出入境商品商标的登记备案来发现商标侵权行为,然后通知商标权利人进行民事起诉,或者移交联邦、州检察官进行刑事调查和处理。此外,美国的非营利机构也在商标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美国商会就经常代表其会员在本国和外国处理商标事务。值得注意的是,联邦检察官在开始刑事犯罪调查后,如果发现商标权利人已提起民事诉讼,也会中止刑事犯罪调查,以免给民事诉讼审判造成压力甚至导致民事诉讼判决不公正。据了解,美国每年只有10%的商标侵权案件是通过联邦检察官调查并提起刑事诉讼的,而且针对的都是侵犯公共利益的商标侵权行为。
联邦政府对于专利商标局负责办理跨州商标登记注册的工作并不予拨款,该局的经费问题靠收取登记费、专利维护费来解决。同时,专利商标局负责登记注册的商标种类比较多,除通常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及组合商标外,还有立体商标、气味商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