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版权创意金奖的单位,省财政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单位,省财政将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这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施行的《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中的奖励措施。
据介绍,这一实施意见是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我省“两创”总战略的一项具体举措。其亮点之一,是围绕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键技术、推进21个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通过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发、申请、转让和许可实施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形成一批具有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技术专利,支撑我省高新技术、战略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
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通过3至5年的共同努力,省知识产权(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为全省68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49个行业(区域)创新服务平台内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知识产权(专利)信息,以规避侵权风险、获得集成创新优势。《实施意见》中还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机制,鼓励各级财政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