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4日上午召开的全国版权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书面报告中回顾了2009年的版权工作,并对2010年的版权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版权工作整体上进入了以促进经济、文化发展为重点,“鼓励智力创造、提高创新能力,提供公共服务、促进有效运用,打击侵权盗版、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促进产业发展”的新阶段。
柳斌杰在《版权工作报告》中表示,2009年,我国的版权工作继续推进制度创新,版权战略制定和法律体系建设有新进展;大力强化监管,版权监管执法水平有新提高;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有新举措;密切联系实际,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体系有新突破;创新工作思路,版权社会影响有新力度;维护国家利益,版权国际交流合作呈现新局面。总体而言,较好地促进了版权事业的繁荣和版权产业的发展,为2010年创新版权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柳斌杰指出,2010年,是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律颁布20周年。经过20年的努力,我国版权事业不断进步,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社会环境极大改善,版权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要求版权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版权制度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新贡献。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版权保护为文化产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2010年的版权工作,要紧紧抓住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4个核心环节,扎实推进。要继续鼓励创造,提高版权的创新能力;有效运用,促进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依法保护,净化版权市场的运行环境;科学管理,提升版权行业管理水平。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主持讨论时指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明确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鼓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基本方针,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提出了全面推进版权工作六大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在我国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的进程中,版权保护仍然是版权工作的重点,但不是全部。我国版权制度在经历了法律建立阶段、法律实施阶段之后,现在已经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新的形势要求版权工作者在加强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完善版权市场机制和版权服务体系、做好版权宣传培训、加强版权对外交流等方面继续发挥优势,积极贯彻《版权工作报告》,力争新突破,作出新成绩,推动我国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分管版权工作的副局长,以及部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负责人就《版权工作报告》和2010年全国版权工作要点进行了讨论。 (记者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