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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没有大小强弱之分

时间:2010-03-22 21:52 人民法院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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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浙江很多地方,注册商标在十几年前便已经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一些人是为了自家产品销售需要,当然也有人是为了先下手为强,期待日后能高价卖出,这里面包括了“韩国现代”这样的大品牌,最后的“赎身价”高达过亿。

  针对这起商标纠纷,业内专家分析,中国联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识不强,前期工作留下众多漏洞是整场纠纷产生的根源。

  北京市某知识产权研究所专家分析此案指出,依照现有资料可以看出,中国联通在前期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上出现了多项“败笔”。首先,“世界风”被联通公司确定为最重要的子品牌之一,其长期推广预算数以亿计,然而在市场推广启动之前的商标注册环节,联通在发现同名商标已在多个类别,甚至包括“电话机”这样的核心商品上被他人注册的情况下,却还继续选用“世界风”,这是极其不可取的做法,似乎可以反映出一种无所谓的心态。

  其次,即便联通非用“世界风”这个商标不可,那么联通公司早在2004年4月便提出“GC世界风”商标注册申请,而此时“世界风”还是无人知晓的状况,假如此时联通通过正常渠道与先前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协商,既可以用较低成本解决问题,也能表明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尊重。

  同时,商标图案著作权是商标保护的第二道屏障,如果联通重视品牌相关著作权的保护,应当非常重视标识的设计,特别是原创性,遗憾的是联通选用了早已为公众熟知的“电脑字”,自我保护力大大减弱。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一视同仁,没有大小强弱之分,大企业更应充分重视和尊重知识产权。“世界风”商标纠纷实际上已经给联通公司市场销售造成了很大麻烦,纠纷发生的近几年,联通公司曾发文要求八大生产商在新产品中停止使用“GC世界风”商标。这种教训,国内企业同行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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