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消费维权是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扎实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消费维权水平不断提高,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消费领域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工商机关肩负的任务也更为繁重。消费维权工作做不好或出现失误,就会损害工商机关的权威,降低工商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动摇群众信任的基础。因此,只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真心真情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工商机关才有群众支持的根基。
强化消费维权,夯实群众根基,必须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和“一会两站”建设进程。要继续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一步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把消费矛盾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消费维权,夯实群众根基,必须着力促进改善民生,积极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工商机关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家电下乡”等市场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强化对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的监管。要继续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多作贡献。
强化消费维权,夯实群众根基,必须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手段创新,以创新促进工作,以工作促进发展。要加强理论研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工作效能。
强化消费维权,夯实群众根基,必须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各级工商机关要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作为基础工作来抓,要在提高工商机关社会公信力、国际影响力和消费维权能力上下功夫。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要加强学习培训,努力建设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消费维权队伍。
民为邦本,本固邦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要努力做到消费维权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服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国工商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