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距上海世博会开幕还有100天。全球已有2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确认参加上海世博会。为办好此次规模空前的盛会,8年来,我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截至目前,世博会提交专利申请达289件,查处各类侵权案件196件,受理标志申请与备案313件。随着世博会开幕的临近,中国将面临知识产权保护的考验。
世博百年梦圆,中国经历了对举办世博会的希冀,获得世博举办权做出的庄严承诺,还有为了举办一届成功的世博会做出的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努力。中国已经做好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考。
世博会——科技创新和
知识产权保护的展示平台
回顾历届世博会,人们不难发现,世博会是科技创新的展示平台。2010年,中国将展现给世界一个什么样的世博会?带着悬念与向往,1月初,我们走进了上海世博园区。虽然有些展馆还未完全竣工,但其美轮美奂的设计已经令我们叹为观止。
据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打造低碳世博,本届世博会许多展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力求美观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伦敦零碳馆,其电力通过建筑附加的太阳能发电板和生物能热电联产生并满足建筑全年的能量需求,为参观者提供最低能耗的舒适体验。
中国国家馆则以“东方之冠”为构思主题,造型层层出挑,在夏季上层形成对下层的自然遮阳;地区馆外廊为半室外玻璃廊,用被动式节能技术为地区馆提供冬季保温和夏季凉风;地区馆屋顶“中国馆园”还将运用生态农业景观等技术措施有效实现隔热,使能耗比传统模式降低25%以上。
在世博轴的入口及中部,有6个巨型圆锥状的“阳光谷”,它们的独特形态能够帮助阳光自然倾斜入地下,既利于空气质量的提高,又能节省人工照明带来的能源消耗。此外,世博轴还通过生态技术展现冬暖夏凉,引入黄浦江水作冷热源,用全生态绿色节能技术营造舒适宜人的室内环境。
截至目前,围绕世博会的建设、能源、环境等六大领域,上海开展世博科技研究专项180多个,已申请专利289件。仅上海世博会场馆建设所体现出来的高创新水平,就让我们有理由期待上海世博会将拥有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
回顾——立法与执法的双重考验
回顾整个世博会筹办过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经历了立法与执法双重的考验。
立法,最系统、最全面。中国是首个举办世博会的发展中国家,为期半年之久的上海世博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极高的要求,首当其冲的是对中国立法水平的考验。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世博会筹备中的亮点和保证工作,是整个筹办中基础的、保障性工作。”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上海世博局法务部助理部长邱一川表示,从主办国角度来说,标志保护非常重要,因为世博会的整个宣传是以世博会标志为载体,只有保护好标志,宣传推广工作才能顺利进行;标志保护对于进行世博会市场开发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世博会筹备中,有不同层次的赞助企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世博局给予企业使用世博标志的权利,保护好世博标志,才能使赞助商真正享有利用标志进行企业宣传的权利。
截至目前,从《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世标条例》)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纲要》,从《特殊规章》到《参展指南》,世博会“一体两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架构基本成型。
“《世标条例》是世博会历史上首个专门性的知识产权法规。国家专门立法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充分体现了对世博会知识产权的重视。”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的采访时,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表示,与历届世博会相比,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是最系统、最全面的,也是最具有深度、广度的。不仅国家层面出台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以及上海市等都出台了一些规章及相关规定,与往届世博会相比,其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是空前的。
中国在世博会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的努力得到了国展局成员国的肯定。“在听取《特殊规章》的意见时,国展局156个成员国,针对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一条意见都未提。”谈及此,邱一川充满自豪。而国家对于世博会的知识产权重视也让他深为感动,“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审议《世标条例》,当时世博筹备工作刚刚启动,很多人对世博会知识产权还没有概念。然而,国务院对该条例给予高度重视,审议结束后,温家宝总理举起条例宣布该文件正式通过。”
执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在世博会筹办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对世博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08年5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部市合作会商会议,商定将在“强化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等六个重点领域深化合作。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率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版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等部门和单位代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专程到上海调研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09年7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的合作协议》,明确了世博会商标保护的重点,并就建立全国工商系统世博会标志及与世博会相关的商标保护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开辟世博会参展单位注册商标变更的“绿色通道”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协议。2008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部市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数字出版部市合作六大重点领域,提出要合力打造上海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新闻出版总署与上海市数字出版和版权的全面战略合作。
随着世博会的日益临近,上海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将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进。
“卢湾区各相关执法机构制定联合行动纲要,在纲要指导下,利用协调机制共同把世博会知识产权工作做好。”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的采访时,上海市卢湾区科委副主任刘晓华表示,各执法机构在小商品商场、地摊等容易出现假冒产品、假海宝的地方加强日常监管。工商、城管对这些地方加大执法力度。每双月进行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直至世博会结束。
据吕国强介绍,在世博会开幕倒计时600天之际,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版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上海海关等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制定了《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执法行动。
上海市公安局召开了“迎世博、保平安”打击整治攻坚战经侦专项行动部署会,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作了全面部署;上海市版权局开展了迎世博版权净化工程,重点整治制售盗版制品集中的场所,并在各进出上海的公路道口和打包托运站查堵盗版制品;上海市、区两级文化执法机构启动了 “迎世博、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在行动的3天中,就收缴20万余张盗版碟、取缔5个非法音像制品窝点。
2009年7月,上海市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对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期间的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市各执法部门、18个区县根据该《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行为。
2009年10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版权局共同举办了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启动大会。目前, 首批168家2009年至2010年承诺单位将统一使用承诺活动标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践行对社会做出的郑重承诺。为举办一届“精彩、成功、难忘”的世博会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同时还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树立上海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形象的长效机制,既适应了激励创新精神、保护创新成果,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求,又有助于不断满足社会消费需求、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求。
上海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世博商标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世博商标保护的总体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市城管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以世博园区及周边、中心城区和景观区域等为重点,严肃查处占道设摊销售侵犯世博会标志及世博会特许产品、散发侵犯世博会标志的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徐汇区政府制定了“陕西南路、淮海中路附近假冒名牌窝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把租赁公房出租给“黄牛”作贩假窝点的公房租赁户,房管部门将根据本市房屋租赁管理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者将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最近徐汇区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连续端掉了8个售假窝点,涉案金额达5000多万元。
上海市司法部门积极开展调研,制定相关措施,为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海市高院开展了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发布了《上海法院积极服务保障2010年世博会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包括世博案件的指定管辖、集约审理、管理软件、发布共享平台等多个运行机制。上海市检察院公布了《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世博会若干意见》,将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涉世博案件专项办理制度等多项措施,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世博会的筹办与举办。
插曲——对上海世博会第一案的回忆
谈到上海世博会第一案的时候,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仍记忆犹新。当时他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也是该案的审判长。
这起案件要追溯到8年前。在2002年初至2003年上半年,上海弘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开发和销售房产项目的过程中,使用与上海世博会申办徽标相近似的图文组合标识作为其楼盘标志,并将上海世博会的中英文主题词用于其宣传材料,取“世博会”的谐音,将楼盘命名为“士博汇?弘辉名苑”。为制止该行为,世博局于2004年5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历经两审,2005年7月1日该案终审审结。两审判决均全面支持了上海世博局的诉讼请求。
吕国强说:“其实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主要的焦点在于原告的主体资格,对于该案的主体资格以及法律适用的认定曾经历了一番波折。
吕国强表示,随着《世标条例》的出台,该案终于有法可依。依据《世标条例》的规定,上海世博局依法享有申博徽标特殊标志所有权,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权利。比较弘辉公司楼盘标志与申博徽标,二者的图形与文字排列基本相同,尤其是圆形图形以及其中的英文字母“EX”给人视觉上较强的冲击,使普通人在一般情况下对二者会产生混淆,或对二者的关系产生联想。结合原告特殊标志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该院认定二者相近似,弘辉公司侵权成立。其次,世博局依法享有上海世博会主题词的著作权,未经该局许可,他人不得复制、发行上述文字作品,更不能作商业性使用。再次,原告享有“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名称专有权,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使用该名称。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侵权成立。”
吕国强表示,该案的判决对强化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对以后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起到宣传和警示的作用。
展望——倒计时100天,参展者权利保护成重点
“从申博到过去的一年中,上海世博会在标志保护和打击侵权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随着世博会的日益临近,参展者的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重点内容,尤其是世博会开幕后,参展方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将迅速显现出来。”邱一川表示,在参展者方面,世博局将做好运营期知识产权保护,在现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除了提供咨询,将对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争议进行调处;此外,上海世博局还将依托专家团队、行政部门、中介机构、司法机构进行滚动性、多层次管理,研究突发事件,多重手段并举,不仅仅打击侵权,还要进行教育。
根据《保护世博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2010年1月至10月,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将转为世博园区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工作,包括组建世博会知识产权现场办事机构并启动运行,组织落实相关便利服务措施。目前有关准备工作已经在进行之中。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版权局等正在拟订行政执法人员入驻世博会的工作预案;上海海关成立“驻世博会园区监管服务中心”,下设知识产权科,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事宜;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成立世博法庭,统一负责受理、审理、执行世博会举办和撤展期间发生在世博园内的各类刑事、知识产权和行政案件。
“与奥运会相比,上海世博会持续的时间长,游客多,大批国外游客将来到上海,并通过上海这个窗口了解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投资环境。从目前情况看,局部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吕国强表示,下一步,上海市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强世博会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比如,召开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在中央媒体播放世博会知识产权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世博会组织者、参展者知识产权的行为。
“此外,应加快审查世博科技项目的专利申请。”吕国强表示,“2005年以来,围绕世博会的建设、能源、环境、运营、展示和安全六大领域,上海开展世博科技研究专项180多个,已申请专利289件,已经获权的数量还不多。为此,我们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世博科技项目研发中的专利申请能够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查和授权,以确保权利人在实施推广中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原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统一受理、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现因政府职能调整的原因,商务部已将12312转为商务领域的举报投诉电话。“为方便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投诉和公众的举报,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相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联合发文,将现有的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电话12330,作为世博会举办期间统一受理并处理与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举报投诉电话。”吕国强认为。
在倒计时100天和世博会召开期间,世博会标志保护依然不能放松。“从侵权案件查处数量来看,截至去年年底,共查处各类侵权案件196件,其中,3/4的案件发生在去年,2009年侵权案件查处量是2008年的5倍多,随着世博会宣传的进一步加大,世博会的宣传、营销、推广迎来高潮,世博品牌不断提升,今年侵权行为会更多。”邱一川表示。
“今年,我们将依托政府部门,配合各执法机构继续加强保护工作,目前,全国工商系统、版权、海关都对此予以重视,全国工商系统下达计划,要求今年进行3次集中整治活动,并举办世博标志保护相关培训。”邱一川表示。
影响——上海世博会留下的将是制度遗产
每一届世博会闭幕后,总会留下许多遗产,比如令人称奇的建筑——水晶宫、埃菲尔铁塔,前者开创玻璃建筑的先河,后者开创钢铁结构设计建筑的历史;有的会留下丰富的文学艺术遗产、科技创新成果。“上海世博会结束后,留下的将是制度遗产——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邱一川表示,在世博会的历史上,没有哪一届世博会有这么多的参展国,此外,中国是首个举办世博会的发展中国家,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将为我国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丰富的经验。
“通过大规模持续半年时间的展览,以及长时间的知识产权宣传,世博会的举行对整个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对整个国家、国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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