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代表大会通过《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备受关注的卡拉OK“版权红利”有望在春节之后实现。
中国音集协自2007年启动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工作以来,全国已有约3000家经营场所领取了音像著作权使用许可证,支付的版权使用费也逐年增多,从2007年的626万元、2008年的4678万元,到2009年前三季度达到了6778万元。其中,上海卡拉OK经营场所交付的版权使用费位居全国第一。
据音集协总干事王化鹏介绍,目前,音集协累计收到版权使用费1.7亿元,本次可供分配的金额为1.2亿元。尽管听上去这笔可供分配的版费算得上是巨额,但据有关人士透露,实际上还要从中扣除税款、监管平台、维权等多种成本费用,真正能用于分配的钱约在一半左右。
一些唱片公司人士认为,从8年前的卡拉OK版费“催缴令”风波,到经营场所与著作权管理机构的对峙,社会关注的焦点也从版费“该不该交”、“怎么交”、“交给谁”、“交多少”,一路进展到现在的“怎样分配”、“分多少”,说明我国的版权保护机制在逐步健全。因此,第一次版费分配无论是在春节前还是春节后实施并不重要,关键是权利人已经看到曙光:劳动的成果终于可以获得回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