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德化县政府出台了《德化县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奖励规定》,积极鼓励企业争创名牌。
一是设立名牌产品奖。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福建省名牌产品和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中国陶瓷行业名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商务部“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获得福建省“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是设立免验产品奖。对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免验产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是设立质量管理奖。对获得福建省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技术检测机构和国家级计量检测体系认证、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产品质量认证(自愿性)、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记准用证、省级计量检测体系认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和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四是设立社会责任奖。对获得SA8000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I8000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