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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时间:2010-03-22 22:08 河南商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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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工商局和郑州市消协昨日发布2010年第2号消费警示,称目前郑州市场销售的人造板在甲醛释放量以及浸渍剥离性能等方面存在质量问题,会影响消费者使用和身体健康,提醒注意选购方法。

   2号消费警示指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每张人造板产品都应标明下列几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原产地、等级和甲醛释放量标志(E0、E1级、E2级)等内容,然而在此次人造板商品抽样检查中,工商部门发现部分商品标志标注不完整。

  选购人造板注意事项

  1.购买时查看商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进口产品外包装上应有中文标志和说明。

  2.购买用于家庭室内装修的人造板,要注意查看商品标注的甲醛释放量等级,不要选购含有刺激气味的人造板商品,避免因贪图便宜而购买到甲醛超标的商品。专业人士介绍,甲醛释放量标志一般用E0、E1、E2表示,E0级最优,室内装饰可用,E1级也可以直接用于室内装饰,但E2级不能直接使用于室内。

  3.购买细木工板时,可以敲击板面,敲验时,以声音不空洞为佳。

  4.购买时注意索取购物凭证,发现问题可及时向有关工商部门申诉、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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