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日上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周永康说,胡锦涛总书记在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重点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周永康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好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及时发现矛盾问题。注重从源头加以解决,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尽可能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进行社会管理。
周永康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优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绝不能全盘否定过去,另搞一套。要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借鉴国外有益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要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群众谋利益的战斗堡垒,让广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各级政府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形成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要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周永康指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不少社会管理新经验。比如,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使他们进入城镇社会管理工作范畴;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培育综合性社会组织,努力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体系;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在征地拆迁中充分保护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征地拆迁一片、安定和谐一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管理能力;整合基层资源和力量,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学习推广好这些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长效机制、制度规范。
周永康强调,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要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高对实有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在经济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分类发展、分类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管理方面,要建立联合管理机制,保护正当交往合作,依法加强管理;在互联网管理方面,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管理格局,促进健康发展;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要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主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社会治安方面,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加大对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又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要建立社会诚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精神卫生方面,要建立预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成员的心理问题,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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