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从危机问责到群体性事件问责从行政首长到党政一把手
中国式问责的渐进之路
进化之路
从“责令辞职”到“制度问责”
7年后,中央正式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除了“责令辞职”外,“引咎辞职”也开始被人熟知。2004年,中办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于引咎辞职的规定更为细化,共有9类情形适用。
到了2004年底,历经4年起草,13易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上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将“引咎辞职”制度确立为该法的一款重要法条。
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出现“责令辞职”一词。这被认为是中国官员问责制的源头。
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严厉批评某些干部“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仅仅一天之后,温家宝总理就在研讨班上强调要强化行政问责制,出了问题必须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中央高层的严厉表态下,一场问责风暴掀起,一大批政府官员应声落马。
实际上,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说法是,中国官员问责风暴始于2003年。当年,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北京市市长孟学农由于没有如实向外界透露非典疫情的发展状况、防治不力被免职,包括两人在内的上千名官员被问责,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在共和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张文康和孟学农两位省部级高官的下台,使“引咎辞职”一词开始大范围走进公众视野。
2008年是中国式问责进程中的特殊一年,被称为“官员问责年”。这一年,重大安全事故在中国各地频发,山西襄汾溃坝、三鹿奶粉事件、瓮安事件等,无不引起巨大反响。
从“不问责”到“问责”,从“责令辞职”到“引咎辞职”,从“弹性辞职”到“刚性辞职”,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到了2008年,一个问责高潮出现,可是评论依然认为,这实质上依旧只是停留在“运动化阶段”,对官员的问责力度大多取决于社会和媒体的关注程度。
不过仅仅一年后,《暂行规定》的出台则显示了中央推行制度问责的努力和决心。针对此前官员问责程序不规范、复出不透明的质疑,此次《暂行规定》做出了回应,界定了问责的7种情形,也明确了问责的程序。
2009年出台的《暂行规定》,无论是信息的透明度还是问责本身的力度都迈出了一大步,对官员的问责开始制度化。
昨日,《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部分内容被首次爆出,而实际早在今年1月28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已将这份备受关注的“京版问责”印发。
“京版问责”最引人关注之处在于北京市党委领导首度被列入问责范围。北京成为自2009年7月中央出台《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以来,将党政一把手列入问责范围的又一城市。京版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决定机关即为党委、政府,这有望打破“同级问责”的尴尬局面。
实际上,以被称为“全国版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出台为标志,一场寻求制度维稳的中国式问责便在争议与喧嚣中徐徐前进。
夏生华被免职成为群体性事件问责的转折
管中窥豹
耐人寻味的是,一则县处级官员问责在《暂行规定》出台前三天被广泛报道——2009年7月10日,因处理城管乱收费事件不力,河北省元氏县县委副书记夏生华被免职,上级组织还提请县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其元氏县县长一职。
夏被免职后的第三天,《暂行规定》全文被新华社公布,而早在5月22日,这份备受关注的制度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两者时间上的微妙关系,被舆论解读为官员问责开始涉及群体性事件的新趋向,显示出中央试图制度维稳的新努力。
评论认为,夏生华被免职的真正原因是对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据河北当地媒体报道,此次事件曾造成该县文化宫停车场入口被堵9小时。而夏生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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