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4月7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初审《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孝国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宝根主持。
《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草案)》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之一。在前期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的立法调研和座谈,广泛听取各方代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法律规定,市人大财经委召开全体会议初审条例草案,讨论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在审议中,各位委员充分肯定了条例(草案)制定的必要性。委员们认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维修的需求日益增加。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亟需立法规范。针对条例(草案)的内容,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符合上位法的立法精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较好地切合宁波的实际;具体条文较好地学习借鉴了兄弟城市先进的规定和办法,也较好地总结提炼了我市管理工作中已有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权利义务的规定方面,条例(草案)在维护机动车维修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突出保护了相对弱势的机动车托修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各位委员对具体的条款提出了若干意见建议。经初步审议,财经委认为《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草案)》内容基本可行,建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同时,市人大财经委还听取了梅山岛保税园区管委会相关同志关于梅山保税港区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实地考察了港区的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