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要求宣告外商在华独资企业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的“一种正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为无效的请求,作出16170号审查决定:宣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这一专利权全部无效。
长链二元酸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化工基础产品,在民用以及国防等多领域应用广泛。中国科学院发明并完善了应用生物发酵法生产长链二元酸的全部技术。
2010年5月11日,上海凯赛生物诉山东瀚霖生物接受中科院的专利技术生产长链二元酸侵犯了其于2006年获国家专利局授权的“一种正长链二元酸生产方法”的发明专利,要求山东瀚霖生物停止生产,并赔款4500万元。经中科院微生物所授权,2010年6月7日山东瀚霖生物以中科院发明专利获权在先、凯赛生物专利在后,不具备创新性等理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提起申诉,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宣布凯赛生物的这一专利为无效。